上大学前的我同许多年轻人一样,性格开朗,自信好动,对一切事物都很感兴趣,为提高多方面的能力,什么都想学,尤其是对于歌舞和文学。但是上大学后由于自己盲目的追求,结果误入歧途,充斥我内心的都是那些别有用心的“文人墨客”怪异的性格,情歌舞曲缠绵的低调,同时也染上了一种堕落的生活习气:吃美味佳肴,穿高档名牌,逛歌厅,转舞厅,寂寞的心境,空虚的头脑只能用物质和精神上的奢侈来满足一时。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使我颓废让我厌倦。
我不甘心这样自毁前程,我还想学习,还想进取,但一种无形的牢狱却紧紧地锁住了我。昔日闯千军万马的豪情,度寒窗岁月的艰毅志再激发不起已迷失方向的我的斗志。尤其在周末,总是在慢三、快四、探戈的刺激后,哼着《心太软》与《孤枕难眠》度过,心中的痛苦更是无法用言语表达。从小倔强好胜的我忍受不了别人的嘲讽与白眼,我想得到别人的理解,但我又害怕其中夹杂着同情,因此也拒绝了别人的真诚。无聊中的我怀疑世间所有的感情,“不在寂寞中恋爱,就在寂寞中变态”,我心理上出现了一种极强的自恋。
或许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吧,在我还没有完全向命运低头的时候,我参加了一次学习。在学习上,我几乎是流着泪听完老师所讲的所有内容。我不是怕苦,更不是怕疼,而是被一种伟大的人格力量与爱国主义精神所震动,尤其是我听到一位老师在讲到“浪费感情对人体的危害性”的专题讲座,研究发现有人因为长期沉浸于交谊舞中,通过锻炼后在自己的后背“排毒”竟然出现了“手”的形状(跳舞时,对方放在舞伴背上的手所留下的印迹)。我震惊,我害怕,同时我也庆幸。因为我的错误终于有了改正的方法、机会与方向。对于交谊歌舞、言情文学等艺术和真实的自己都有了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
唱歌与舞蹈最初起源于劳动,本是劳动人民在劳动过程中为了解除疲劳催人上进和庆祝自己的成果而形成的一种艺术,而且不同的文化氛围中有着不同的艺术鉴赏。但是有些人为某种私利利用人们一定的心理,借用外国文化的某些东西在艺术上大作文章,从而达到经济掠夺、文化侵略的目的,有的甚至从政治角度上也加以利用,情歌、交谊舞与言情小说便为其中之害。
我最初唱情歌是为失意时找种心情的依托,比如遭人误解时,满腔忧愁哼着《其实你不懂我的心》,心中有想放却又放不下的感觉时,唱的是《忘记你不是忘记我自己》……刚开始我还认为这是一种艺术享受,谁知却唱出“瘾”来,时间长了不再是歌曲适应心情,而成为心情适应歌曲。软绵绵的,让人疲倦无力,在“享受”中消磨着青春与斗志。自古歌舞不分家,唱情歌的这种自我消耗中我又随着别人的《牵手》滑入了舞池。一曲圆舞曲,让人痴,让人醉,特别是在双目对视的一瞬,你头晕,你心慌,甚至有点神志不清,直到想入非非,再加上时而急时而缓的“勾魂曲”和昏乱幽暗的灯光,心中极易激起求之不得的快感与短暂的兴奋,急促的心跳和呼吸使我头昏,时间长了竟然患上了气管炎。不同的舞伴会使你产生不同的感觉,在跳交谊舞的过程中自己被另一种感觉控制着。这时再有言情小说之类的“误导”极易造成不思进取、学业荒废等悲剧。而且我还感到每唱一支不同的情歌,每跳一曲不同的交际舞,我都在充当一回不同的角色,但从没有发现过自己在哪里。我开始常常失眠,千辛万苦地入睡后又经常做梦,恶梦惊醒我时常想到父母,但现实中的我又实在无脸见爹娘;我浪费了时间,荒废了学业,父母的心血成了我反省时的泪水。虽然我一次次下决心再不进舞厅,可又一次次自食其言,在这种心态下,我又形成了一种对自己不负责的态度——破罐子破摔。
反思歌舞厅,我看到有关我国离婚率直线上升的信息。我国社会学者对中国婚姻状况系统的研究表明:从1980年以来,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1997年全国离婚高达13%左右,北京上海等地达25%,而且据有关部门分析发现,这些离婚的多为40岁左右,其离婚原因不是因为原配夫妻的感情不和,而是因为他(她)有了新的感情,而这种新感情又多源于舞厅里的培养。我更坚定了与歌舞厅断交的决心。婚姻虽然是个人的问题,但其稳定情况也会关系到社会的安定,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现实。因此,个人认为某些歌厅、舞厅、游戏厅是一种社会不安定因素。
流过泪后才知道曾经痛的滋味,是参加学习与锻炼让我清醒,让我重树人生崇高的理想,我经过努力,我终于摆脱了跳交谊舞时的幻化思维。对错误的决裂需经过一番拼搏,我希望我的决裂能给他人一点启示,引以为鉴,迷途知返,特别是青年更应该警觉,千万不要掉进“粉红色的陷阱”。“志”象一把剑,未成时要经受锻炼,成功后要经受磨炼,不锻炼不会刚强,不磨练不会锋利。一个人没有人格正如一个国家没有主权一样,受凌辱受压迫也成了必然,所以我们要杜绝所有使人丧失人格的诱引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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